越南政府颁布了第 165/2026/ND-CP 号法令,指导实施《疾病预防法》,该法令规定,自 2026 2年 7 月 1 日起,进入、离开或过境越南的人员必须申报健康状况并接受规定的隔离。
政府颁布了第 165/2026/ND-CP 号法令,详细说明并指导实施《疾病预防法》中的若干条款。
该法令的一项重要规定是关于入境、出境和过境越南人员的健康检疫规定。
根据该法令,所有进出越南和过境人员均须按要求进行健康申报。卫生部长将根据全球疫情形势和特定时期疾病传入越南的风险,就每种传染病在边境口岸的健康申报内容和时间安排提供具体指导。
健康申报可以采用电子方式或纸质方式,使用法令附件五中规定的表格。
申报人还必须应卫生部要求提供与疫苗接种或采取的预防措施有关的证据。
健康申报表采用越南语和英语双语。根据疫情情况和具体边境口岸情况,可能会增加其他语言。
根据规定,进入、离开或过境越南边境口岸前7天内必须进行健康申报。
该法令还规定,卫生检疫官员将使用医疗监测设备对进出境和过境人员的健康状况和体温进行直接和间接观察和监测,以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
《疾病预防法》将于2026年7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第20条规定,对下列人员在边境口岸进行医学检疫:入境、出境和过境人员;运输工具;货物;以及通过越南边境运输的尸体、遗骸、骨灰、标本、组织和人体器官。
如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卫生检疫人员将通过面谈进行体格检查,收集流行病学信息,核实已实施的预防措施,并检查相关体征和症状。
如果发现需要医疗救治的病例,检疫官员将采取必要措施。
根据该法令,对个人进行现场检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 165/2026/ND-CP 号法令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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