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所持护照遗失、被盗或因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的则需要到当地公安局补发护照。补发护照是需要提供一些材料的,主要材料以下所示: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1份;
(二)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三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三)原护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复印件;
(四)在所在国或其他国家的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个人有关护照遗失、被盗抢、损毁情况说明;
(六)护照遗失、被盗的,需填写声明:“本人已被告知并确认,即使丢失的护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销补证申请,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护照损毁的,需交回损毁护照。
请注意:
(一)未满16周岁人员申办护照,应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出具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同意为儿童办理护照的书面声明。如父母有一方不能陪同,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儿童办理护照。
(二)申请人一旦递交补发护照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出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护照是出国的必备材料,一旦损坏或者遗失则给旅行者造成极大的不便,因此建议出国旅行人员妥善保管自己的护照,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产生从而影响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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